明正典刑
重罪,只要是参与到谋反案中来的,无论是谁,都要抄家灭门,夷灭三族。
这样的刑法条文在北魏几百年的统治管理之下被不断添加,累积到现在都已经有上千条刑文条例了,叔父高钦执政之后,便意识到这些条文过于繁杂冗长,而且多有对百姓危害甚深之条例,便定下了十恶不赦之罪作为律法的主要框架,将上千条法令条文削减掉只剩下五百条。
这样的惠民利民之策还是取得了一些争取民心的效果的,只可惜朝中门阀权贵多有干预,而政治变革并未彻底深入到各地基层,其最终所收获之成果着实微乎其微。
北魏想要重塑,这地基便得打好,而这国家律法,便是奠基之石,绝不可等闲视之。
法若过严,则是苛政猛虎,官逼民反,祸乱四起;若是法律松弛,则官民怠慢,贪而不治,世风日下,国家便会大乱。
故而,宽严并济,才能达到政是以和的效果。
很显然叔父在律法上的变革并未彻底,这也导致了他之后所实行的政策效用也大打折扣,甚至到最后都是收效甚微。
而现在的我想要做到拨乱反正,很显然还没有这个实力和机遇,瞧着这份名单,我想着现在至少做好我可以做到的事情,那就是让律法行至它该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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