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风暴初起!
利率实际上不止二分,同时一些官吏也借机增息。
而十户为一保,进行借贷管理。
下户急需借贷,但却没有偿还的保障,而上户则不需要借贷。
这种上户保下户的措施目的原本是保证下户借贷能得到担保,进而能够获得救济,但由于上户不需要、不愿借贷所以出现了强行摊派的现象。
另外,当下户无力偿还借贷时,自然会连累上户等人,损害了上户。
青苗钱成为了搜刮形式,使上户变得贫困,而下户由于愚昧、无力偿还,深陷债务。
因此有些地方官为了避免下户无法偿还,仅将青苗钱贷给上户,违背了赈济目的。
青苗法与民间借贷相比,民间借贷反而有着一些优势。
民间借贷、还贷时,可以用钱,也可以用物,拖欠之时没有督责威刑之惧。
而青苗钱虽然规定可钱可物,但实施过程中,则必须以钱还贷。由于物价等因素影响,以钱进行借贷的行为存在着有损民户的现象。
民间借贷可以拖欠,可以在不同时期还贷,但青苗法不能拖欠,拖欠会影响其执行,因而还贷时间刻板,拖欠者将面临官府督责的压力。
在借贷数量上,民间借贷也更为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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