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军功分配
普通士兵的首级,就可以免除全家的徭役和赋税。100人以下的作战编制单位如果能够斩敌33个首级,就计为“满功”,带队军官可以晋爵一级。
大兵团在攻城战役中斩首8000级以上、在野战中斩首2000级以上,也计为“满功”,各级军官都晋爵一级,其中战功卓著者可以晋爵三级。
从战国后期秦军几乎所向无敌的情况来看,这套激励机制还是相当有效的。
到了秦末战争期间,各方基本都采用这套制度。
刘邦的汉军在战争期间大量授予军功爵位,但是对这些有爵位者的社会评价和实际待遇已大大打了折扣,以至于刘邦在战争结束后特意要发布文告,要求各地政府尊重有爵位的退伍官兵。
而他的儿子汉文帝刘恒接受文臣贾谊建议,允许百姓出粮买爵位来增加政府收入。
后来的很多皇帝更进一步,经常为了某项政治目的而宣布“赐天下民爵一级”,甚至赐民爵二级、三级,人人有爵位也就等于是人人无爵位,爵位不再是什么激励的因素。
以后各代不再有类似的普遍性的爵位制度。
汉武帝为了推进对匈奴的战争,另行设计一套17级“武功爵”,名义上是奖赏作战勇敢的将士,但实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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