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节
堂.克洛德把坐椅转了四分之一圈,目不转睛地盯着约翰,说:见到您可真高兴!
这是一句十分可怕的开场白,约翰准备一顿挨狠狠训斥.
约翰,每天都有人向我来告你的状.那次打架,你用棍子把一个叫阿贝尔.德.拉蒙尚的小子爵打得鼻青脸肿,那是怎么回事?......
噢!约翰说,小事一桩!是小侍从这个坏小子寻开心,骑着马在烂泥里猛跑,溅了同学们一身泥!
你把那个叫马伊埃.法尔热的袍子撕破了,又是怎么回事?副主教继续说.那人诉苦说:长袍都撕破了.
唔,呸!只不过是蒙泰居的蹩脚小斗篷罢了!
诉状上明明说是长袍,而不是小斗篷,你究竟懂不懂拉丁文?
约翰一声不吭.
是呀!教士摇摇头,接着说.现在文科的学习竟到了这个地步!拉丁语几乎听不到,叙利亚语无人知晓,希腊语那样叫人厌烦,甚至连最博学的人碰到一个希腊字就跳过不念,也不以无知,反倒说:这是个希腊字,念不来.
听到这儿,学生毅然抬起头,说:兄长大人,请您允许我用最纯正的法语,把墙上那个希腊字解释给您听.
哪一个字?
’an’ark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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