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8节
“臬司”,掌管一省司法事务,正三品。
藩、臬两司的辅佐官为道员,其职责、设定较为繁复,不能一一赘述,为正四品官。
司道之下的地方行政衙门有府、厅、州、县各级,府的长官为知府,初为正四品,乾隆十八年改为从四品。府下有厅,由同知、通判管理,同知为正五品,通判为正六品。府下还设有州,分为指数布政使的直隶州和由府管辖的散州,长官为知州,前者为正五品,后者为从五品。最下的一级地方长官为知县,正七品。
各省还设有掌管学政、漕运、盐务、河道、税关等衙门。学政为每省一人。管理一省文教事业,由进士出身的侍郎、京堂(各寺堂官)、翰林、科道及部属等官简充,三年一任,各按原官品级。
全国设漕运总督一人,正二品,兼尚书者从一品,有直辖军队“漕标”。
各省设盐政,由督抚兼任。
全国设河道总督一人,正二品,有直辖军队“河标”。
武职
清朝军队分为八旗兵和绿营兵两大类。绿营兵就是汉兵。八旗官兵分驻各省,每一省旗兵最高长官为“将军”,从一品;其他管辖旗兵的职官为都统,从一品;副都统,正二品;地方有城守尉,,正三品;防守尉,正四品。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