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容之后我成了巨星第211章 无可避免的比较(2/5)
“《鬼吹灯》要在墨汁中文网那样的基本盘下,首订至少2万!看看收订比就知道了。”
“大家别吵了,人家一言难尽都说了,他也喜欢《盗墓笔记》,你们吵什么呢?”
“一言难尽是有水平的,《鬼吹灯》也不错,但是看不惯他们的书粉,总觉得自己天下第一, 觉得《盗墓笔记》是跟风垃圾。”
“人生无常作为一个新人, 也是有点水平的,不然也不会那么多跟风的, 就他出头了,我也挺喜欢《盗墓笔记》的,对作者也没什么意见,但是《盗墓笔记》的书粉, 觉得《盗墓笔记》是盗墓类天花板, 我是不服的。”
…………
陈戈吃惊地发现,原来就算把自己喜欢《盗墓笔记》的事情说出去,也并不能阻止两边的书粉互撕。
只是大部分书粉不会上升到作者本人而已,两边的书粉还是互撕得厉害。
而这群互撕的人里, 绝大多数都是两本都看过的, 如果两本都喜欢,那这个读者就会中立,充当劝说的角色。
但大多数读者看了两本, 总有一本更加合适自己的口味。
《鬼吹灯》的文字风格更加精练,人物形象比较鲜明,对话也比较有趣,写比较写实派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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