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9 承包出版社,三十年不变
,早晚要跟着整改的。
不过有这个合同,以后就算出版界大整改,他也能占得先机,好处还是不少的。
因为这份他跟红光机械厂签署的承包合同,是他跟国企法人之间的合同,对标的主体是红光机械厂这个厂,而不是厂长本人,这就没有了人亡政息的忧虑。
里面还有一些看起来不起眼,但在曹志强看来很重要的补充条款。
比如说,红光机械厂如果因为经营不善而倒闭,会自动归属机械厂的上级单位冶金部所有。
要是红光机械厂被吞并或者跟其他单位合并整改,企业法人出现变更的话,那么红光出版社所有权自动归属新单位所有。
但不管红光出版社到时候的所有权归谁所有,三十年承包合同不变。
为了保证这份合同的权威性,在曹志强的强烈要求下,这份合同还去公证处做了公证,合同也做了备份存了档,具备了很强的法律效力,一般人很难推翻。
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未雨绸缪!
因为曹志强知道,如果出版社经营情况一般,甚至亏损,不会有人眼红。
可如果红光出版社以后日进斗金,铁定有人眼红,也铁定有人想搞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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