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一个莫得名分的新打手
的,道家的这一句,确实包含有三个层次,只可惜就算到了后世,大多数未深入研究的人,对它的理解大多都还停留在第一层次,也就是字面上所理解的意思。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不就相当于人法自然,也就是最好什么都不做吗?
其实不是的。
道家所指的自然,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始终变化发展而又日趋平衡的,所以指的是一种动态平衡的自然。
既然是动态平衡的,那人也得跟着变,因此也就有了因于自然、顺应自然、驾驭自然这三个由低到高的层次。
就好比道家的无为主张,并不能按字面上的理解,什么都不做,而是得理解为有所为、有所不为、不乱作为一样。
从这一点上来说,道家的这一主张还蛮高深的。
那郑经为啥还要推倒它?
原因很简单。
其一,过于含混不清。
不管是关于道的定义本身,还是自然法则,因受当时理解的局限性,都解释得含混不清,极难理解。
自然法则是什么?
按照后世科学的说法,所谓的天地,也就是宇宙,是由时间、空间、物质和能量所构成的统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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