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再重新定义理
情是否合理,首先得符合天理,若是不符合天理,那就连苍天都不容。
“其次,如果此事牵扯到的是人,那就得符合人伦之理。
“在人伦之理里,最为重要的是法理,若是不符合法理,就会接受法理的惩罚,其次是道理;若是没道理,就会面对大家的谴责;最后才是少部分人的常理,假如只是违背常理的话,顶多是被少数人鄙视,那倒不算太严重。”
郑经开始为自己的解释来做铺垫。
因为这事没法用后世的西方哲学来解释,因此他只能像上次那样,来对一个“理”字来重新定义,把其分为大家更为熟悉的天理和人伦之理,然后再对人伦之理进行进一步的细分。
这样一来,思路倒确实清晰了。
“就以打人这事为例,你强就随意打人,倒是符合弱肉强食的天理,也勉强符合人伦之理里面的常理,但既不符合道理,也更不为法理所容,因此是不合理的,算不得以理服人。
“动不动就打人,虽然勉强符合常理,会被被打之人鄙视,说你暴力。
“不讲理只动手,因为不符合道理,久而久之,就会被人说你缺德。
“而从法理的角度来说,无理打人若是引发严重后果,就会去坐监,至于杀人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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