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节
来铺在江尧眼前。
“宋琪就是在那样的地方长大的。”
宋琪从十四岁开始打工,当时正是打击童工黑工最严的时候,他瘦,但是个子高,就说自己十六岁。
十六岁也没用,正经点儿的饭店都不敢收他,多低的工资都不愿意要,只有开到半夜的大排档愿意按天让他去帮忙,一天二十块钱,从晚上六点到后半夜四点,遇上突击检查还得赶紧滚,滚了就只算一半的钱。
二十块钱能干嘛?
对当时的宋琪来说,吃饭就等于五毛钱的小青菜,一块钱一把的面条,二十块钱就能让他和他妈吃上好几天的饱饭。
偶尔馋得不行了想改善伙食,他会奢侈一点儿买两袋一块五的方便面,再从大排档里顺一个免费的鸡蛋。
一个鸡蛋好顺,但是顺鸡蛋这种事上瘾,顺多了就收不住手。
有一天宋琪妈犯病,把宋琪刚做好的一整锅面条都打了,宋琪又气又饿,也没管她,锁上家门就去打工,在夜市闻着香味儿馋得不行,没吃没喝腿肚子直打转,给客人端碳锅鸡的时候没忍住捏了一块,嚼都不敢嚼,连皮带骨头就吞了下去。
偷肉跟偷鸡蛋一样,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
被发现的那天老板也没难为他,还多给了宋琪十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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