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对。”余清泽点头,“开始不知道卖得怎么样,我先付你五十文钱一天,生意如果好,再加工钱。”
乐哥儿勤快力气也大,品性也好,找他帮忙是没错的。
因为他心里对常乐有了那么点不可言说的小心思,余清泽琢磨着等过段时间,再把常乐拉入伙,将小吃摊变成‘夫夫摊’!
合伙关系比雇佣关系听起来就亲密多了不是,也更容易将‘夫夫摊’的引号去掉,变成名副其实的夫夫摊!
而且,这一家对他太好,还有救命之恩,就算他跟常乐走不到一起,他也想带着这一家赚点钱,让他们过得好一点。
本来他想直接跟常乐提出合作,可是他知道农家赚点钱有多不容易,常乐性格比较保守,不让他们看到能赚钱,他们不会轻易下决定。而且,常乐卖菜赚的钱,大部分都要存着,冬天常爷爷身体不好,经常要吃药,轻易不能动用那些存款。
让他们看到赚钱的前景,才能让他们放心跟着他。
五十文钱一天?这可比在县城找工做一天还赚得多了!他们隔壁村有个汉子在城里做活,一个月才八百文钱!
常乐飞快摇手,比划着手势。常浩在一旁翻译。
常乐表示自己很愿意帮忙,不过自己不能说话,这种小吃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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