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将头发剪得极短,染成纯黑色,耳朵上戴着一排黑曜石耳钉回来了。第一份工作就是给当时很流行的一个潮牌代言,令众人大吃一惊。那年,国内潮牌很少,那是第一个正经进驻国内的品牌,且当年的娱乐圈没有一个像金澍这般形象的明星。
广告铺满全国,几乎是第一时间,他的黑色短发与蓝色锐利眼眸就印进了每个人的脑中。
再回来的金澍再不似从前,他十八岁了,真正意义上的已成年。他开始赚钱,接很多工作,他拍电视剧,他上综艺,他拍电影,他拍很多很多广告,接很多很多代言,几乎每天都在工作。
他再也没有唱过歌。
他当然还是傲的,但他会对人笑了,也会在适当的场合说恰当的话。
终于,他出演的第一部电影播出后,尽管只是个男二,他却真正的爆红了。那年他二十岁,穿着一身黑色西装,拿了人生的第一个奖,是新人奖。
说感言时,他特别提到一句,他说他感谢他的初恋。
当时也是很轰动的,毕竟这样年纪的偶像男明星,谁又会主动提起自己的初恋呢?这不是伤小女孩的心吗?
但他说了。
可能是他真的命好吧,他的粉丝的确伤心,却是伤心于他的这份心思。
时隔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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