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四章 开庭
托人是怎么才会再凶器上有且只留下这么一个左手拇指的指纹的呢?难道他带了一个四个指头的手套,唯独把左手拇指的指套剪了,特地留一个指纹在凶器上?”
检察官聂阳宏最讨厌的就是在法庭见到凌竺露出这样的笑容,他可以清晰的感受到对方笑容中的蔑视!
聂阳宏深吸一口气,继续阐述:“被告也可能当时并没有找到合适的手套,而是简单用一块布或者是类似的东西覆盖在手掌之上后去拿了凶器。仓促之间,这才留下拇指指纹。”
“反对!”凌竺趁着他一个停顿立马出声,“凶器是一把短刀,案发酒店之内根本没有,需要人刻意准备。如果我方委托人真的是凶手,他能准备好一把短刀,怎么会忘记手套?”
“也可能是一想到要杀人就心慌忘记了!”聂阳宏立刻怼了回去。
法官略一思考,点头:“被告反对无效,原告继续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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