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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9.第两百八十九章

透彻,经过几次对外征战,行事也足够果断。此刻对比赵嘉,仍不免赧颜。
    莫怪天子一言决断,以赵嘉为朔方郡太守。
    即使年龄尚轻,为政经验不足,以他的性情和手段,实是慑服诸胡的不二人选。
    换成其他人,除非有魏尚、郅都等人的资历和威望,方能使朔方安稳。若是稍有怀柔,在下刀时有所犹豫,甚至改以招抚,朔方的局面非但无法维持,恐还会埋下祸患。
    “在汉郡,自要遵守汉的规矩。”
    赵嘉收起笑容,任由北来的风吹过脸颊,拂过鬓发,双眼微合,脊背挺直犹如青松。
    “不老实,不守规矩的,尽可视为豺狼。”
    对付豺狼需要什么?
    弓箭,刀-枪!
    元朔三年,四月,朔方太守赵嘉下令,征羌、氐、丁零及鲜卑青壮五万,筑朔方城及要塞。
    同时办法的,还有一份“捕野人令”。
    令中写明,野人游荡草原,聚为匪盗,为祸郡边,屡捕不绝。令各归降胡部,如获野人,可抵本部青壮劳役。
    “捕十抵一,捕百抵十。”
    如果捕到的野人足够多,超过部落应出的人手,郡内还会给以奖励,新盐、绢帛、牛羊及柘糖皆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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