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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家丑不外扬赔款息事

即喊:“是!”两个出去处置事。
    这一夜,林俊山跟欧阳胜、方德武、朱修吃酒大醉,有时唱歌,有时流泪,苦中作乐,以歌声发泄愤怒。
    过了四天,接到金光县通知,要求林俊山到金光县衙门,接受询问,还要带上朱修和司马小英。林俊山自知这是烧毁竹林和房屋的事发,人家业主控告了。他带着欧阳胜、朱修两个护院和司马小英前往。
    到了金光县衙门,才知道控告的是王家村的王五。王五确实是这竹林里房屋的业主,去年把旧房屋租给林功夫。房屋和竹林被烧毁后,有人跟他说,烧毁房屋和竹林的人是京城司马药业的大东家,还说,同来放火的有护院朱修和司马小英。
    金光县令上堂后,一一问明,林俊山也不辩解,承认火灾是自己和同伴造成的。但是,他对县令说:“我们是去那里游玩,不小心失火,当时极力灭火救灾,可是,风大火势太猛,致使火势蔓延整片林木,为了逃得生命,只好离开现场。我愿意赔偿所有损失。包括王五房屋和竹林、榕树林等。”
    林俊山既然直接承认火灾事实,又表示全部赔偿,县令就叫师爷计算房屋和林子价值,不再追究其他事项过错。这金光县县令是新任的,叫许肖凌,素闻林俊山名声,确也有意结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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