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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如若他能给路家做上门女婿,岂不是以后顿顿都能喝上烧酒,吃上回锅肉了?
    那可当真是穷鬼翻身做地主啦!
    这个长工一开口,旁的心思也跟着活络。
    铺上的伙计本来正在喂马,听见他们的话音,放下草料,回转过身目光看向他们。
    个个的,一口黄牙不齐整,裤子上还带补丁。
    一双烂布鞋,不是露着脚趾头,就是散着脚后跟。
    常年粗活做的人晒的黢黑,手上全是老茧,指甲里也都是黑泥。
    就这?
    小姐能看上他们?
    说他们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东河槽里的癞蛤蟆听了都不乐意呢。
    几个长工正琢磨着,忽的老东家那扇紧闭的房门开了。
    长胡子的郎中先走了出来,紧跟着踏出门槛的是一只穿着绣花鞋的脚,众人便不自觉的停了说话声,定睛看了过去。
    想必那就是大小姐了。
    小姐一直养在运城老家,还没人瞧见过长什么模样。
    不过有万贯家财,就是真长得脑袋大脖子粗,也有的是上赶着来做女婿的年轻后生。
    “家父的病让大夫费心了。”
    小姐开口是顶好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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