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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香咏得意地说:“那当然。我这字也是写小姐一起学的。我可是认真练了十年,先生说我比小姐都要写得好。”
梅香咏四岁开蒙,因一个人练字无聊,便带着和她年龄相仿的采薇、采芸一起。采薇、采芸与其说是她的丫鬟,不如说是她的玩伴合适,真是干什么事都在一起的。而且采薇与她的字,也真与她有七八分相像,只是笔力不如她罢了。
江承恩乐了:“十年?你莫非一出生便开始提笔练字了?”
梅香咏不解:“不是啊,四岁开始学的。”
“四岁?你十四岁了?”江承恩还真不相信这小姑娘有十四岁了,可见那小姑娘点头承认已有十四岁的模样,便知她没在此事上骗他。
江承恩有些发愁了,小姑娘若真是十四岁,那便不能随意使唤,这都是快及笄嫁人的大姑娘了,得注意一些界线才行。
江承恩带着些不悦道:“你还说你家小姐待你好,真要是待你好会将你养成这般?都十四了,还这么丁点大。你在梅家能吃上饱饭吗?”
梅香咏赶紧为自己正名:“当然能吃上饱饭。只要梅大人不在家,小姐的吃穿歇息,都是与我们一起的。我家小姐将我养得可好了,我俩个子差不多,她还将她的衣裳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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