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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

    为什么强调有公事呢,那是强调他真的是个“干净”的男人。
    提到公事,煊朝朝想起昨晚浑浑噩噩的时候摸到他肩胛骨那里多了一条疤,摸着有十多厘米长,不用看也感觉得出他当时受伤不轻。
    而那条疤旁边本来就有一块硬币般大的旧伤疤,以前问过,他说是上学时跟人打架,被钢筋戳穿留下的。
    而新的这条,他说是在工地监工时被铁皮刮伤的。
    对了,他是个建筑包工头,还是那种天南地北跑,哪里有工地就跑哪里。
    “刮得挺深啊?”她不信。
    “可不是,高空砸下来的,被我幸运接住了。”他笑。
    煊朝朝这才发觉他的工作还属于高危行业,再对照她常用那张卡里的钱,她想她要不要劝他改行。比如就在云城随便找点生意做做,这样不必总往外跑,又可以天天看见她们母子。
    不过她又好像没立场劝人改行,毕竟工作是人自己挑的,他喜欢就好。
    再说,她自己本身就是盆狗血,和沈钦楠结婚在她心里其实也狗血。
    她不敢要求太多。
    他们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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