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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但也把他们困在这小小的地方。许多人打了几年工,只在刚来的那一年去过一次G市的市中心。
再次回到这个地方,宋招娣百感交集。
从十六岁到二十四岁,她人生中最好的年华是在这里度过的。她和丈夫罗志安也是在这里认识的。
要是当初没跟罗志安结婚,她的人生会是什么样?
她不在乎他没钱,更不会因为他生病嫌弃,不然也不会把自己的一块肝脏捐给他。但这个人实在是太让人寒心了。
移植手术后罗志安出院了,从此变成了大爷,连饭都要端到他面前。
起初宋招娣体谅他,身体不好暂时不工作,那也行,你是高中生,把书本拾起来,报名上成教大学,把文凭拿下以后找工作选择也多一点,可他说看一会儿书就头晕。
她只好又退一步,那你在家照顾孩子,也行。可每次她疲惫地回家,孩子尿布是脏的,锅是冷的,人家出去公园散步了,说是要锻炼身体。
宋招娣现在想起来都想抽自己几耳光。他病后需要静养,需要锻炼身体,她就不用?她可是切了一块肝脏给他啊!跟他一样是大手术,手术前签字时那些警告看得她头皮发麻,临进手术室前她后悔了,要是她醒不来,女儿可怎么办?谁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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