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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量都相差无几,刚好够他们这几个人吃一顿宵夜的。
胜哥常年守着灶台养出了一个厨师肚,用他的话说,闻油烟都闻饱了,所以不怎么爱吃肉,老板娘和女服务员说是要减肥,也不吃,真正吃肉的,其实也就是朗熠一个人。
光就冲着每天这一顿肉,朗熠也乐意勤快地干活。
当然,对胜哥来说,也是十分划算的,不仅仅是因为朗熠干活麻利,一个人能当三个人使,更重要的是,做宵夜生意的,总免不了会遇上顾客喝多了冲动闹事的情况,有朗熠在就不一样了,他能镇得住场子。
只要有他在,附近的社会青年小混混,就没有哪个敢在胜哥的档口上借酒闹事的。
可是今天,谁都看得出来,朗熠有点儿心不在焉。
穿羊肉串的时候,锋利的竹签子扎了好几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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