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有权退婚
这可是林云主动送上门来的!
反正她也要想办法劝退这小子,如今倒是个好机会。
林云点点头:“我可以立下军令状,以我的荣誉担保。完不成任务,婚约就此作废!”
杨雪菲面露喜色,毫不犹豫的拿出一张纸,写下一份合约。
以一年为期。
第一,林云必须在江南市待够一年!
第二,一年内林云必须有所成就,至少也要有房有车,拥有自己的事业,证明自己的价值。
第三,两人在相处中,林云要得到杨家所有人的认同。
包括杨雪菲!
只有满足这些条件,她才会同意嫁给林云。
在此之前,她是不会承认婚约的。
看到合约,林云目光微闪。
合约的要求,不可谓不严苛。
在江南市待够一年?
杨雪菲恐怕是觉得,他会在陈家的报复下,狼狈逃出江南市吧?
有房有车、拥有事业……这个条件非常模糊,怎么样才算是达到要求?
几万的代步车,廉价的小房子,以及勉强糊口的工作,杨雪菲肯定不会满意。
至于最后一条,更是有着太大的可操作性。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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