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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沈妄。
沈妄,一个久违的人。
第14章 嫁的人是自己喜欢的
宋颜初从客房出来,客厅里光线更充足,窗外的阳光透过玻璃投射在棕色的地板上,金色的光道里清晰可见细小的粉尘在光线上下跳动。
但房间很安静,主卧的门敞开着,宋颜初往里面看了眼,床上被子扑得很平,周郝已经不在了。
餐桌上摆着一份三明治,放在一个白色的圆盘上,桌面上粘了一张浅蓝色的方形便利贴,字体是行草钢笔字。
“早餐,我去公司了。”
宋颜初盯着三明治看了一会儿,拿起桌面上的便利贴,对着金灿灿的阳光,墨色钢笔字像是镀了一层金光。
周郝的字一直很好看,上高中时,语文老师经常拿他的作文贴在办公室外边的走廊上让其他学生学习,宋颜初每次经过都会看上两眼。
吃完早餐,宋颜初换了套衣服去处理了公司最后一些事情。
树倒猢狲散,过程并不怎么愉快,将近三个小时,宋颜初才从写字楼里出来。
随意在路边吃了点东西,宋颜初就赶往父亲所在的医院。
在医院对面的水果店,宋颜初买了宋康喜欢吃的水果。
病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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