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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目瞪口呆。
这便是方雅与宋文俊的第一次见面。宋文俊大概早已经忘了,而方雅,即便很多年以后,却一直都记得。
她记得这一刻心情的澎湃,几乎崇拜偶像般的钦佩。
从小她就不懂得反抗,因为总有一种预感:如果反抗,并不会得到更多,反而会失去已经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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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的,方雅五岁半了。
开始感知到一种叫做“家庭幸福”的情感。
她的爸爸在城里开了一间金钢石收购店。
她的妈妈虽然没有文化,从旁人嘴里,却听到他们说她长得年轻漂亮。妈妈就在爸爸的店里,为爸爸每天都会上门的朋友做饭。
她有一种自豪感。以致许多年以后,回忆起这段时光,她都觉得她的父母曾经是这么的般配。
他们全家一起走在雨里。
雨很小,不过还是打湿了方雅的鞋面。她一手牵着爸爸,一手牵着妈妈,走在两人中央,穿着她的第一双红色小皮鞋。
她欢快地踩着水洼,看水点落在柏油马路上。她的爸爸穿一套西装,妈妈穿一条粉色毛织长裙。全家人,只有爸爸撑着一把花伞。
“爸爸,你打歪了。”
“爸爸没打歪。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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