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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8

多次类似的经历。
    有些事自以为已经忘记,但只要有触发点,立刻清晰得就在眼前。
    她回到徐家没多久,挨了生平第一次的打。
    安景云把她心爱的红色小斗篷送了人,也许真心诚意想弥补,也可能是随口敷衍,提出第二天带她去百货公司买双红色的小皮鞋。
    第二天她等啊等,安景云下班后只字不提。
    眼看百货公司下班的时候快到了,她小心翼翼问起买鞋,安景云说有空就去。
    有空?
    安景云匆匆出了门。
    是不是想给她一个惊喜?但鞋不试的话恐怕不合脚。
    孩子总是一厢情愿地天真。
    直到徐正则带着徐蘅回来,安歌才想起忘记告诉安景云,父亲已经去外公家接二姐。
    安景云白跑一趟,回来对她披头盖脸地挥巴掌,“养你还不如养条狗!”
    “当我不知道,你只想要你的皮鞋,别的都不记得!”
    “越这样,越不买!哭?敢哭出声音,撕掉你的嘴!今天不准吃晚饭,好好想想自己的错。”
    她真的没吃到晚饭。外间吃饭的家人也忘了她,如常盛饭、挟菜。
    不,其实还有人记得。徐蘅的嗓门特别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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