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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桌子比较矮,他人高,一双大长|腿只能憋屈着敞|开。此时饭已吃完,他放下筷子,拿起了手中的可乐,闲适地往椅背上一靠。
    修长大手则拧开黑色瓶盖,“呲”一声,是气的声音。
    “你叫她什么?”宁恒问。
    原初乐长相白净精致,一双桃花眼,笑起来明朗清澈:“惜惜啊,叠字表示亲近。怎么了,吃醋吗?我也可以叫你恒恒……恒恒。”
    “哦,再叫试试看。”宁恒扬起脖子,喝了口可乐。
    可乐入喉,喉结滚动出锋利的弧度。
    他声音很平,没什么情绪,可毕竟是从小长大的兄弟,原初乐感觉得出宁恒的不虞。
    只是不知惹到他的,究竟是“惜惜”还是“恒恒”。
    原初乐捡起了仅存的求生欲,闭嘴不叫。
    万惜倒没察觉到这番暗涌,只是觉得不说话挺奇怪的,便接上了之前的回答:“这算多吗?以前我在体校时,吃得比这还多。”
    原初乐忽然想起什么:“对哦,记得你是练习铅球的?那手劲应该很大。来,要不要比比掰手腕?我们赌一顿炸鸡。”
    “来就来。”
    不是万惜自大,主要是原初乐的小细胳膊在她面前真的就是小鸡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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