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七二章 财团的必备技能:隐身
样,我们林氏想要发展成为财团家族,也必须学会隐身这一必备技能。
想想看,如果我们一直掌握林氏集团所有企业的权柄,林氏企业法人代表全是我们的话,一旦企业出了重大人命事故,那我们作为法人代表,肯定责无旁贷,很可能会被牵连进去,甚至不排除有负上刑事责任,锒铛入狱的可能。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我们仨作为集团创始人,一旦入狱肯定会对林氏造成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打击,林氏甚至很可能会分崩离析。
所以我们要重新整合林氏集团,把全部精力、资源集中倾斜入集团的主体产业,其他企业则剥离出林氏集团,我们只掌握股份,企业管理权和法人代表都交给职业经理人。
虽然,企业管理权和法人代表都是职业经理人,我们一手创建的企业貌似归了别人,但实际上他们作出的所有重大决策还是要受到我们的影响或者是控制。
企业一旦出事,比如安全事故死了几十个工人呀,比如质量事故造成大量顾客食物中毒呀,比如强拆活埋钉子户全家呀,等等等等,全都由他们来负责,坏名声也由他们背负。
东方陶瓷和三华厂的出事提醒了我,我们根本没有那么大的精力,林氏将近四百家分公司,上千家工厂,数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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