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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截然不同的规矩。
第一种,成亲的两位男子或是地位差不多,或是两情相悦,或是有过什么君子协议,他们成亲后就互为对方的丈夫,并没有“男妻”这一说。成亲的两人皆可外出,社会地位相同。若想要子嗣,那么两人皆可纳妾。当然,若真是两情相悦,往往就不会纳妾了,各自过继一位族中子侄到膝下就好了。
第二种,成亲的两位男子地位相差很大,其中一方需依附另一方。那么,当这两人成亲以后,地位高的一方自然就是丈夫,地位低的那一方就是男妻。男妻是丈夫的附庸,不能抛头露面,不能参加科举。丈夫可纳妾有子嗣,男妻就不可以。甚至,男妻要想过继孩子,都只能过继丈夫族中的子侄。
这两种情况的婚契略有不同。
在实际生活中,也有两男子间社会地位相差大,但他们是两情相悦,不忍心让心爱之人受委屈,于是选择第一种情况的。到底是选第一种,还是选第二种,这里头没有硬性规定,只在于人心二字。
安平伯刚和沈德源相约定下亲事时,他误以为沈家要把沈怡当女儿养,因此心里想着的是让边静玉娶了沈怡当男妻。后来,安平伯知道自己误会了,他就决定让边静玉和沈怡选择第一种结契方式。
既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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