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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县令转头去看春香,又想:若是自己要为这女子伸冤,私藏官服乃是重罪,政绩上记一笔是肯定的,但自己是走捐纳当的官,升迁路上已是无望,所以这政绩又不能换饭吃。
白县令思考完毕,最终的心理天平偏向了苟举人一方,虽然苟举人遭难,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能捞一笔是一笔。
白县令刚要抬手下令将春香关押起来,慢慢细审,忽然一只大白狗闯了出来。
那白狗身上赫然披着一件蓝色的官服,摇头摆尾,只冲着苟举人跑去,显然就是苟举人豢养的家犬。
春香看到白县令脸上阴阳变化,最后竟对着苟举人笑逐颜开,心内只叹季明烨料事如神。
此时见白狗跑出,春香连忙说道:“大人,这白狗是苟举人的爱犬,平时苟举人喝醉了酒,自己便要穿绯红官服,给那狗穿蓝色官服。
他还对大人指名道姓的辱骂,说大人就如同这狗一般,官服来得名不正言不顺,不配在他面前神气嚣张。”
白县令将白狗身上的官服剥下来一看,果然和自己身上的官服形制一模一样,登时气歪了嘴巴。
他拔过一个捕快的佩刀,抬手便将那白狗的头颅砍下,鲜血直喷了苟举人一头一脸。
白县令拿着佩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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