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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四十七章 史上最默契的组合(第一更求订阅)

第一大前锋了。
    因为遇夹击就传球这件事说起来简单
    可是实际做起来
    那就如某人被催更新,抓秃了脑袋也写不出半个字一样:
    ————不是我不想,而是我不能!
    人在生活中为什么需要转头?
    因为人如果不转头,那他的目光所及之处,便是他的视野范围。
    然而,由于这样的视野范围存在盲区。
    所以人就必须通过转头来获取更广阔的视野。
    篮球比赛,局势瞬息万变。
    因此,越是顶级的较量,往往留给攻防双方的思考时间也就越少。
    而作为当今联盟里的被夹击专业户
    试问又有谁敢说自己比苏枫更懂包夹呢?
    球场上,当苏枫总能在最合适的时间,以及最正确的地点出现
    请问
    你让小詹詹如何做到把球跨越苏枫的防区传到波什的手上?
    击地穿胯下?
    詹姆斯试过了。
    给苏枫送了一次抢断。
    高吊穿头顶?
    詹姆斯也试过了。
    要么是因为球传得太高,导致球速不够,被轮转回来的湖人球员抢先一步断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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