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人贩子(第三更,求订阅)
一个奴隶的价格并不高,至少在初唐这个时候确实是如此。
唐朝初年,战死一个士兵,朝廷给的补偿是六百钱。这个钱能够做什么?够买一头驴子。一条人命就只值一头驴子,就是这么人命贱如草芥。
而奴隶就更是价格低廉到让人难以想象,至少比起一个士兵的价格还要低很多。
两相比较之下,雇佣一个壮劳力来干活,不能够压榨得太过份,不然对方很可能就不来你这里干了。那么一个壮劳力不过几个月就会领取一个奴隶的价值的工钱。
而一个奴隶却能够干好几年,就算是舍命的压榨,也能够坚持一年以上。这样的话,就能够赚好几个月,又是一个奴隶的钱出来了。
而且奴隶干活什么的还不用管官府会不会追究他们搞出人命,大不了赔钱,大唐杀死一个贱籍奴隶,也就罚钱两百而已。
总之就是律法不健全,还有这些需要奴隶的人手里面有着特权,让他们能够逃脱法律的惩治范畴,造成了原本差不多绝迹的人贩子再一次红火起来。
而这些人贩子大多数都是各地流窜作案,骗一些无知的人然后绑来卖掉。卖给那些烧水泥的,挖煤炭的等等。从而让他们有更多的利益,也让自己能够捞一笔不菲的卖两脚羊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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