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任命
行政区划,实行州、县二级制,同时在地方设置路,路是直辖于中央并高于府、州、军、监的一级监察区。
宋朝地方行政组织的特点有一下几点:一是用文臣出守列郡;二是将地方政府权力完全收归中央;三是尽量使地方官吏互相牵制,一路之中四职并行,府州之中长官与通判牵制等。
宋地方行政还有四个弱点:一是宋代县级政府等地方基层政权组织残破不全;二是地方官进用考核不严密;三是州县胥吏之恶化;四是乡县间豪猾土劣之大量增加。
宋朝只减少中小县级官员的编制,而不合并县数,造成县级政府组织不健全。
宋在重建统一的封建政权,南方经济发展较快,北和西北地区民族矛盾转趋激烈。建立统一的封建政权后,进一步强化中央集权,军事制度发生巨大变化。
北宋时期皇帝直接掌握军队的建置、调动和指挥大权。
其下军权由三个机构分任。枢密院为最高军事领导机关,掌军权及军令;三衙,即殿前都指挥司、侍卫马军司和侍卫步军司,为中央最高指挥机关,分别统领禁军和厢军;率臣,为禁军出征或镇戍时临时委任的将帅,统领地分属三衙的禁军,事毕皆撤销。
禁军编制为厢、军、营(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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