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宋朝官制
监察御史,无出入朝堂正门的资格,只能由侧门进出,非奏事不得至殿廷。开元初才取消限制。
但因内外官吏均受其监察,权限甚广,颇为百官忌惮。
员额,唐为十五人。
宋减为六人,分察六部百司,品级为从七品。
监察御史相当于现在的最高检察院检察员。
赵虎道:“一个检察院的检察员如此的难道就没有人管的了他吗?”
刘苏道:“监察御史的品级虽然不高,但是位低权重,朝中没有官员愿意得罪他们。”
梅笑寒道:“既然如此,岂不是很难办了!”
“那个张令到底什么来头!”
刘苏道:“据说张令的叔父”
宋初沿袭唐代制度,监察御史为正八品上;元丰改制后,监察御史改为从七品,定额为六人。
宋代御史台的长官是御史中丞,俗称“台长”。
另置侍御史知杂事一人,作为御史台的副长官。
御史台下属的监察官有: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
若是以官卑者任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者,加“里行”,称殿中侍御史里行、监察御史里行。
而唐代所设的御史台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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