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8章 秋赋(二十四)
用刑拷问;快班专管治安缉盗;壮班则负责守御地方的治安武装。这三个“班”属于“刀把子”性质的部门,必须加以全部接管。
接管的模式类似博铺巡检司。不过巡检好歹是个官,穿越集团还不便随意任免,依然要把符巡检当个招牌供着。三班可就是没关系了。从上到下全换或者换一部分留一部分尽可随意处置。
“这三个部门里,壮班是没有技术含量的一个,”半吊子明史“专家”董薇薇根据掌握的历史知识和搜集的情报说道,“本县的八十个民壮除了最基本的县城警备之外,一点作用也没有。过去县里的剿匪行动,基本依靠的是当地的民团乡勇。”
壮班的统辖的民壮不同于营兵、卫所之类的大明正规驻军,是专用来警卫州县衙门的地方治安武装,亦常承办押解犯人、护送粮饷、巡行地方等差使。至于其战斗力自然就谈不上了。清代将壮班称“狐”,意思是他们只是依仗官威狐假虎威而已,根本没有战斗力。
本县的壮班头子,是个叫李横的屠户。此人是县里唯一开肉铺的屠夫。买了这个差使平日里在乡里为非作歹,强买强卖,民愤很大。
这位壮班头子另一项“政迹”是经常利用押解犯人流配的机会,指使手下人和流犯沿途抢劫。犯下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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