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
依依不舍地将咬成了两半的果核重新扔进水里。
他叫约翰逊·布朗。
十四岁,刚上九年级。
大约四天前的傍晚,他把自己学校炸了……
以这个年纪的美国男孩来说,约翰逊很瘦弱。因为家境糟糕,他穿着不合身的,救济站发的旧衣服,脏兮兮的运动鞋里经常不穿袜子,头发也不能很好的梳理整齐,这一切都让约翰逊显得很邋遢,成了公学里备受嘲笑的对象。
他的课本被撕成碎片,交上去的作业不翼而飞,被老师严厉训斥。
手工课的成品被摔烂,柜子也经常被撬开,塞进去污泥、老鼠的尸体,有一次竟然是只被剥了皮的兔子。
约翰逊不知道是谁做的,周围的人吹着口哨看他出洋相。
如果他告诉老师,非但查不出来,还会遭遇变本加厉的报复。
他不吭声的忍着,渐渐的,这种冷暴力升级了。
打篮球的同学粗鲁地将路过的约翰逊撞倒在地,嘴里说着抱歉,笑嘻嘻捡起他磕掉的一颗牙大声嘲笑。十四岁的少年,捏起拳头胳膊还没有同学一半粗,就跟个鸡仔似的。对方“无意”的用胳膊肘一捣,他又一头栽在草坪上。
从此之后他身上经常青青紫紫,都是他自己“不小心”摔的,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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