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
上的肉剃干净了再送人,几乎肉渣子都不剩。
沈芸诺看老板脸色大致就猜着怎么回事了,三斤肉,四十五文,可以买几斤细面了,她舍不得,讨价道,“能买两斤,眼下不到农忙,若非小孩子馋了,我也不舍得买。”
“成,你看看要哪块?”庄户人家喜欢肥肉,镇上的喜欢偏瘦的,肉用稻草编的绳子挂在杆上,老板熟稔的转着,沈芸诺挑了块最肥的,又挑了块瘦的,“一斤半肥肉,半斤瘦肉。”肥肉是为了裴家其他人,瘦肉她有其他用途。
老板动作利落,将肉和骨头系在一起交给沈芸诺,笑道,“小娘子下次来买肉,骨头还送给你。”骨头对他本就没什么用处,家里孩子不缺那点肉吃,顺手做人情这个道理他还是懂的,尤其,煮骨头费柴,庄户人家难得吃回肉,哪喜欢啃骨头。
“过两日我来赶集,你若是有骨头,我只买骨头。”骨头含钙高,小洛吃了对身子好,她买骨头老板定会卖,来之前她心里还打鼓,见摊子上情形她就明白了,贫穷落后的地方,人们追逐大鱼大肉,她记得朋友说她小时候村子里的人穷,没人买骨头,渐渐,村子里人富裕了,骨头成了香饽饽,价格比肉还贵。
没想到有朝一日她会来这种地方,体会这种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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