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
犯法,贱与不贱,管别人屁事?
他何故做人做事,不图体面完美,只求不留遗憾。
他很后悔跟冯峥见面,花钱还买不痛快,简直糟心。
他承认他当年对冯峥心动过,冯峥很完美,有着闪闪发光的家世和无死角的俊脸,还极其聪明优秀,他们不仅是校友,他大四实习的那家跨国公司,还刚好姓冯,于是俩人理所当然地成了朋友。
比起因为高三的那个午后短暂的相处,而对宋居寒产生的虚无缥缈的爱慕,对冯峥的好感显然更真实,起码不是遥不可及的。如果宋居寒没有回国,如果没有后来发生的事,他一定会留在冯家的企业。
不过,他至今对冯峥也没有多少愧疚。因为在他渴望恋爱的年纪,对冯峥隐藏着好感、试探着交朋友的时候,他感觉得到,聪明如冯峥,其实什么都知道,只是不紧不慢、不远不近,如果没有宋居寒的出现,眼高于顶的冯峥不会对他从可有可无变成非他不可,宋居寒也是一样,如果没有冯峥这个可以匹敌的竞争对手,可能对他始终连名字都想不起来。
男人啊,都是这德行,争强好胜。他从那个时候就看得很清楚,宋居寒和冯峥,喜欢的都不是他,而是挫败对手的快感,他本来应该是个坐收渔翁之利的赢家,只可惜,他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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