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鸿门宴”
。”
我和胡子全诧异了。我听过李三的传闻,说他是个侠盗,从不偷穷人的钱财,甚至往往劫富济贫,最厉害一次,他趁着夜里,还把一个警备司令随身佩戴的左轮枪偷走了,另外他偷盗得手后,也会在失主家留一个白纸折好的燕子。外号也因此而来。
我不知道一眨眼怎么会提到李三,也没急着接话,静等下文。
一眨眼似乎真把我俩当成叙旧的朋友了,一点没见外的说,“知道么?李三爷的一生很短暂,才活到四十多岁,但他收了几个徒弟。而我师父,就是李三爷最得意的徒弟之一。”
顿了顿后,他又说,“贼并不好当,尤其拜在李三爷门下的徒弟徒孙,都要守规矩,因为盗亦有道。我收手前,做了十九次案子,但每次案子,我没坏规矩,对得起师父和三爷,等收手后,我也尽可量的帮别人,所以这村里的乡亲,都念着我的好,也给我一份薄面。”
胡子毕竟曾是扒子中的一员,他听完反应最大,说道,“刘爷(一眨眼),你威武。”
我随口也赞了一句,不过真就是随口,我最想知道的,是他找我俩过来的真正目的。
都说姜是老的辣,这一眨眼就是块老姜。他品人很准,盯着胡子说,“你为人耿直,心地不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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