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两宋局(3)变法功过
理上的改进,本该如此,不用强调使用变法手段。
保甲法内容:将乡村民户加以编制,十家为一保,民户家有两丁以上抽一丁为保丁,农闲时集中,接受军事训练。作用:加强对农村的统治,维护农村社会治安,也提供了军事储备。同时,这个制度也在推行青苗法中提到担保左右,富户和贫户搭配,富户为贫户提供青苗借款的经济担保,还款失约,往往造成提同在一个保甲里的富户破产。
裁兵法内容:整顿厢军及禁军,规定士兵五十岁后必须退役。测试士兵,禁军不合格者改为厢军,厢军不合格者改为民籍。潜在作用:提高军队士兵素质。问题上,这措施只是将不合格的兵丁换个地方,而不是真正让士兵强大。
将兵法内容:废除北宋初年定立的更戍法,用逐渐推广的办法,把各路的驻军分为若干单位,每单位置将与副将一人,专门负责本单位军队的训练,以提高军队素质。作用:改变了兵将分离的局面,加强了军队战斗力。不过,在最关键的级别上,没有什么改变,而军队的行动,哪怕是战争时期,也必须派遣军官领导,而且他们基本都是文官,这个却没有任何改变。还有,那些军官都受皇上的直接指挥。即使瞎猫碰死耗子他们懂得军事,他们整天混在皇宫里,他们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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