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一零章:虚荣与怕死
他有钱,但赚的都是亏心钱,在阿拉伯国家有很多人想要干掉他,也已经收到过几次袭击,幸亏命大才得以保全。在他眼中,这件狼皮简直就是超级防弹衣,完全可以缝制一件全身套装,只要不被火箭筒直接命中就不会挂掉。夜里还可以当被子盖,半夜有人朝家里扔手雷也能保住狗命。
阿拉伯富豪得偿所愿,认为花得值,跟命比起来,两千五百万不过是毛毛雨,随便打个油井都不止这些钱。
拍卖会进行到现在,除了金银币的价格稍显平静,那瓶红酒和野猪、巨狼全都拍出高价。接下来又推出酒水,分别是台、女儿红、朗姆酒、白兰地和威士忌。
不管是东方还是西方,白酒文化都比红酒来得悠远、盛行。同样的,每一瓶酒都被卖出高价,尤其是那瓶茅台,竟然被抬升到两百五十万。
秦学兵甚至都冲动地向,是不是该把家里的酒全部卖掉,尤其是白兰地和威士忌,口味与家里人明显不符合,他自己也不是很喜欢喝酒。
不过他也明白,量少才珍贵,买得多,价格自然就下来了。最好的办法是每个几年拍卖一次。如果等到死那一天还没卖完,那就留给子孙继续卖。
“女士们、先生们,拍卖会已经进行了大半,重头戏要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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