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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活下去,混口饭吃已经是很不容易的了。
他歉意一笑,“店主,我没有瞧不起的意思,这个已经很好了。” ,说着,他就卷起袖子,执笔起来,都说认真的男人是最帅的,哪怕薛帆这个人已经是四十岁的落魄不堪的大叔。
他聚精会神起来,倒是一副很好看的画面。
宁初起身,倒了两杯清茶,放在一旁。
半个小时后,薛帆的一幅字就写好了。
他选择的是,孟子的【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指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这句话,是他现在最为真实的写照。
写完后,薛帆才反应过来这并不是留给自己的,而是作为交换给超市老板的。
若是挂在超市的墙体上,这副字明显是不合适的。
他呐呐道,“老板,要不我再写一副?”
宁初接过他手上的宣纸,细细的看着,刚写完的宣纸上,带着一股墨香。
老实说,薛帆的字很令人惊艳,是正宗的蝇头小楷,风姿卓然,即使她一个外行,瞧着也颇为赏心悦目,她夸赞道,“好字!就这副吧!”
见宁初没有嫌弃的意思,薛帆下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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