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三):对任何妖怪,需执行“先劝谕”,“后收服”,“再超度”原则,不得有不问缘由便简单粗暴,将妖怪打回原形的行为,为免激化妖怪与民间老百姓的矛盾,同时杜绝“提头领赏”的不正之风,原省级单位下发的,使用妖头定额兑换的驱魔师每月津贴与悬赏取消,改为对个人所得税内“劳务费用”一项所得调整,具体减免额度详见附件(2)。
(四):各驱魔人单位须得定时组织成员深入学习“三个代表”思想,认真落实贯彻中国梦,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转变作风,严格自律,务求实效,不给国家增加负担。
各省自查报告和检查小组报告请于11月11日前上交至灵境胡同中驱委办公室。
联系人:陈真。
联系方式:010——11952107 11952108
附件:《国家一级注册驱魔师考核内容》
附件(2):个人劳务所得税驱魔、除妖分类免征税额。
中驱委办公室
2014年7月2日
——————————————————————————————
重庆,长江三峡,丰都县。
一阵寒风“呼”地吹过,卷起地面上的文件,贴在项诚实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