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体制与军衔
主的基本含义。为了保证人口基数少的省份权利,参议院不再考虑人口现状,而是不分多少,一律3人。
《国会组织法》的出台。基本实现了《宪法》所确定的共和国行政、立法及司法权的分立。总统作为共和国元首享有行政权。是共和国武装力量最高统帅。国会作为共和国的立法机构享有立法权。最高法院作为共和国的**司法机构享有不受总统府、政务院及国会约束的终极司法权。
《宪法》已经明确,总统作为国家元首,拥有行政最高权力。是共和国武装力量最高统帅。行政方面,总统提名总理人选给国会,经参众两院分别审议后进行投票,超过半数即行生效。总理对总统负责,受命组建政务院,作为国家的最高行政机关。各部部长、各省省长的任免经总理提名,报总统批准后后生效。其中,国防部、警政部及司法部由总统直管,不受政务院领导。
军队方面,国防军现役部队,预备役部队均归总统领导。军队的编组、调动、将领任命均归总统或有总统授权的机构负责。
就国会而言,权力不仅局限于立法。就表面意义,国会拥有的权力是最大的。
第一是决定总统及副总统人选。按照《宪法》修订案及《国会组织法》的规定,今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