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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齐河

地的抵触很大,包括雇农在内,普遍认为侵犯了他们的利益。

    无地农民拥有的土地是政府租给的,政府手里的土地是大地主转让的,这个看上去合理的转圈却加剧了政府资金的紧张,因为赤贫户拿不出钱向政府买地,只能采取租种的方式用粮食来归还地款。许多赤贫户似乎不愿意种地了,因为他们发现跑到济南或者济阳找一份工作更挣钱。

    “宗地”是普遍存在的现象,据鲁南的统计,“宗地”竟占了农村全部耕地的20以上。表面上是集体(家族)共有,实际上被豪强(族长)所操控,进一步加强了宗族在农村的权力。由于蒙山军乡村自治运动的推行,执行该制度一般是退伍或残废军人,而他们更多出身于贫寒之家,所以,山东农村的矛盾主要集中于宗法与自治委员会之间。近年来,随着蒙山军在全国的胜利,得到军队支持的自治委员会逐渐占了上风,由此出现了一些打杀豪强地主的现象。龙谦在齐河召集的田主族长座谈会上,两个胆子大的地主就哭诉自治委员会对他们的欺压,要求大总统为他们做主。

    龙谦不是断案来的。他详细了解了下面对《土地法》的执行情况,询问田主们对《土地法》的真实看法并详细解释了《土地法》出台的宗旨。对于一些个别的侵害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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