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家事国事
与德美等国成功建交的消息冲淡了警政部对前清要员及民党整肃带来的恐惧。在陈超的严令下,国安总局于5月10日正式收手了。比江云预定的抓捕规模小了一半左右,大约还有60名左右预定的前清官员逃脱了建国后的第一次打击。江云主持制定的在天津日租界诱捕善耆的行动也被陈超叫停了,江云知道命令来自于最高层,肯定是在外交取得重大突破形势下的无奈选择,有些遗憾地撤回了潜入日租界的十几名行动处特工,备用计划随即启动,开始物色打入善耆身边的人选,江云判断经此一役,善耆已是惊弓之鸟,别说回北京,连公开活动也未必有胆量了,尽管他是晚清警察系统的主要奠基人。
整肃转入下一个阶段,一些疑犯开始走司法程序,属于军队系统的交军法部门,其余的陆续移交司法部。
醉心于建立现代司法体系的伍廷芳老先生在建国前即推出了《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破产法》、《婚姻法》等十几部重要法律,其中一些法律文本基本借鉴了之前工作的成果,经国会“象征性”地审议后正式颁布全国。按照立国原则,法律的制定权在国会,但现在的国会还是一个“橡皮图章”,需要大力建设才行。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