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节伍廷芳
谛。那我就班门弄斧,说一说外行的看法。我认为司法绝对要独立于行政之外的,将来立法权在国会,任何的法律必须经国会批准方可颁布施行。司法部为司法行政管理的部门,不掌审判权。要建立完整的审判系统,这个系统应当由宪法法院、高等法院(省级)、中等法院(市级)以及基层法院(县级)而组成,用诉讼法来规范其职权。其中宪法法院只审理是否违宪,一半的案件是不管的,死刑须经高等法院核准。除此之外,还要建立独立的司法检查体系,以制约审核法院。检查系统对于不合理的案件审理有抗诉权。检查系统设于司法部还是另组检察院,我没有想好。但目前的情况是必须抓紧建立司法学校以培养新中国的司法人才,这是不能等的,我已经跟蔡元培先生谈了各类专业学校的设置,你们应该是认识的,可以向他提出你的设想,司法学校的管理也可以从教育部剥出来归司法部。
这番话打消了伍廷芳的顾虑,他真诚地说,龙先生有此设想,国家幸甚,民族幸甚。伍某老矣,本欲游怡林泉安度余年,既然总统决心如此,伍某不才,愿为建立独立文明的司法体系尽一分力,只愿总统心口如一才好。
龙谦微笑道,文爵先生请放心,新中国必将是文明进步的现代政府,司法独立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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