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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一十一章惨死的于素素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放火、爆炸、投毒罪等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会从轻发落,而十四周岁以下则不会被判刑。
    那个于强,才十三岁。
    这就是法律的无奈。
    果然,一系列繁琐的条例后,虽然情节严重,但基与凶手的自首和未满十四岁,于岩被判监管,而于家人也要对于老伯做一定经济上的补偿。
    事情就这么结束了。
    而所有的人都认为这件事是于亮干的。
    第一,在这个淳朴的村子里面,他们认为十三岁的小男孩根本就没发育,怎么会做出这种事情来呢?
    第二,这个于强和于素素是同学,而且两个都是高材生都在县城的重点中学上学,又是在同一个村,关系十分的交好,甚至村子里面都说两人是金童玉女,早晚会成为一对有出息的人。
    第三,于强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喝酒,倒是那个于亮喜欢没事就喝两盅。
    但是没有证据,村里人怀疑只是怀疑。
    一直到于亮的孩子出生,天生鬼牙的事情很快就传遍了村子,在这个淳朴又带有一些迷信的村子里面,众人更加确认,这就是于亮造孽的报应。
    糟蹋死了于素素,还让自己未成年的亲弟弟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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