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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大宋职田养肥了谁

遇灾不减租课。我朝的官员时常瞒报灾情,‘水旱灾伤,不许申诉’,没有上报灾害折损,依照律法必须照常输纳租课。”
    “三是不按律条收租。地方官员私自规定百姓租佃职田,每亩分收一石至**斗。职田原本就是荒地生地,产出不多,还要收这么高的租子,等同于剥削百姓,变相贪污。根据秘书省收集的情报,我朝地方官员在这方面可谓是计谋百出啊。”
    “惯用的谋私手段还有‘加量’、‘增收加耗’、‘广收斛面’、‘私收糜费’等等,其实就一句话,‘州县无以供,则豪夺于民’。”
    “四是多占或调换职田。朝廷规定只有五十亩,地方官员敢私自占两百亩。更是将百姓的上好别色田亩,霸占了当成自己的职田。天启六年、七年、九年,秘书省和门下省的联合巡视组,都有发现多起多占职田或者调换职田的案子。”
    “典型事件有河东郡晋州(太原州新称)知州李君卿,河南郡宋州襄陵县知县刘可,私下多侵占了五到七倍的职田;江西郡两州一县,调换良田为职田...
    叶逊听得心惊肉跳,赵似却是脸色阴沉如水。
    “我朝优待文官,丰厚俸禄,再加上职田供养,历朝历代无出其右。元丰年间,我朝有职田二百三十四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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