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明昌维新
户口,屯田等事也归属与民事衙门管理。
女真八旗每一旗都设一旗民大臣一人。下设各级属官。
汉八旗每一旗设两名旗民大臣,女真一人,汉一人。
蒙古八旗每旗设两名旗民大臣,女真一人,蒙古一人。
第七、新修《大金法典律义》《金会典》《金会要》《武官志》《文官志》《食货志》《金礼典》《地图志》《金农书》《金历法》《武器铠甲书》《军典法》《医药防疫法》《治河法》《官职典》、《宗室管理法》《税法》《大金爵位继承法》《藩国藩属法》《释道法》。
第八、立《大宝书》《明昌维新变法行政军事民事条例》。
第九、建立皇帝亲兵二十四旗。
第十、改编全国汉军为绿营兵。以绿营兵丁为世袭军户制,屯田制。
第十一、设立路、府、县三级地方行政制度。
第十二、在地方险要重镇,设驻防八旗。
第十二、改革科举考试,设县试、府试、乡试、会试、殿试五级考试。每三年一考。
中县试者为学生,中府试者为秀才,中乡试者为举人,中会试者为贡士,中殿试者为进士。
考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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