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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返回静海

有静海建总23%的股份市值过五个已当然静海联合投资集团名下依然只拥有静海建总13%的股权成为静海建总第二股东在新一届股东大会单原代表静海联合投资集团进驻静海建筑集团董事会。

    丽景集团控制静海建总将近7o%的股份对于重组静海建筑集团处于极为有利的地位就算清偿19亿的占款与抵押贷款实际上只要向其他股东支付7亿的成本就能够解决一切地历史遗留问题。当然直接支付了五亿的资金已经有些捉襟见肘。继续支付这么庞大的资金会将丽景集团带入破产的边缘。

    地产开是需要庞大资金支撑的产业丽景起步已经比天星湖慢了如果因为资金的问题丽景房地产极可能迟滞不前。但是清偿问题也无法继续拖延下去联投派人进驻董事会主要就是监督清偿占款与抵押贷款问题继续拖延下去联投有权向仲裁委审请仲裁(如果联投没有什么背景审请仲裁就审请仲裁好了谁怕谁但是联投是很有背景的一家投资公司丽景不敢马虎对待)。最好的办法就是将丽景房地产并入静海建总用丽景房地产的资产抵消占款与抵押贷款问题也将静海建总推上两性展的轨道。

    但是握有静海建总13%的股权的静海连头投资(陈明行相信联投的筹码过2o%)将是最大的收益者联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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