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万。
宋微逗了一会儿小鸟,店主在门口支起斗鸡围栏,顿时涌过来不少人。走马斗鸡,即打马球、斗公鸡,乃是咸锡朝自上而下都喜欢的两大游戏。前者对场地装备要求高,主要是有钱人在玩,后者则普及得多,从宫廷到奴婢,几乎无人不好。
禽鸟铺子为招揽生意,时不时便来一场斗鸡赛。角斗开始,众人注目顿足、吆喝呐喊,比那场下互斗的公鸡还要激动。宋微摸出铜板,跟着下注。他运气不错,几局下来,竟然小赢了一二十文。掂掂分量,正好够租匹骏马骑个把时辰过瘾,转身便舍了斗鸡摊子,买两个肉馍,边走边吃,往马市行去。
宋微会骑马,因为喜欢,骑术还颇不错。这一世身为胡人,天赋更好,头一次到马市,便挪不动腿。买是买不起的,最便宜的老马幼驹,动辄几千,至于良骏骐骥,百万千万甚或于无价。好在马贩子们充分考虑到了普通人的需求,提供租赁服务,只是须有足够的担保或抵押。宋微蕃坊中人,又有麦老板做后台,自是不成问题。他还有幸在此间重遇了高家的女婿,姓李名旷,朴实忠厚,总觉得自己横刀夺爱,对不住宋小郎,见是他来租马,主动打了个对折。宋微深觉此人上道,一来二去,倒成了朋友。
宋微边吃边走,边走边看,一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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